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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 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作者:
来源:
发布时间: 2026/09/24

各学院:

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6〕25号)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

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我校2026年有关奖学金类别、等级、奖励金额及其名额分配等情况如下:

奖学金名称

学段

奖学金等级

金额

名额

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

本科生

特等奖学金

8000

1

一等奖学金

6000

5

二等奖学金

5000

7

三等奖学金

4000

12

硕士生

三等奖学金

5000

1

台湾学生奖学金

本科生

一等奖学金

6000

1

二等奖学金

5000

1

三等奖学金

4000

2

硕士生

三等奖学金

5000

1

三、组织评审

(一)学生申请

根据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39号)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40号)《湖南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(湖大教字〔2023〕20 号)有关规定,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
各学院要严格按照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39号)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40号)和《湖南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(湖大教字〔2023〕20 号)有关规定,组织开展评审工作。

(二)学院初审

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并将符合相关规定的推荐获奖学生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。

(三)学校初评

学校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,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,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报送材料

(1)《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电子版;

(2)《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、附件4),填写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填写说明,按照有关说明填写(纸质版一份);

(3)申请学生成绩单原件(教务处自助打印盖章版,纸质版一份);

(4)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供有关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,例如已发表论文首页等(纸质版一份)。

(二)报送要求

请各学院于10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部121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肖磊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。


附件:1.相关管理办法

         2.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

         3.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

         4.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


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
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处)

2026年9月24日            


地址:湖南大学研究生楼 D40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处)

邮编:410082    邮箱:hnuyangong@163.com  

联系电话: 0731-88821367 

版权所有:湖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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